统筹全市人才工作资源
全力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科技创新高地
采取三个方面26项具体举措
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
“三位一体”推进
全面落实“兴沈英才计划”
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奋斗三年
着力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
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
实现新突破
沈阳要这么干
“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今日召开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沈阳市商务局局长
赵戈介绍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省委作出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部署,要求“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打开新局面。”市委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提出要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委组织部统筹全市人才工作资源,坚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创新生态“三位一体”推进,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将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全力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科技创新高地,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一、政策体系取得新突破
人才政策是吸引、集聚、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我们深刻把握人才竞争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形成人才政策对产业发展和人才创新创业的强力支撑。目前,我市已经构建形成了“1+3”人才政策体系。下一步,我们围绕完善政策体系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链制定产业人才专项支持政策,发挥人才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是制定支持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东北大学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装置加速建设和人才引育的专项政策,提升重大科技平台对高端人才的集聚能力。
三是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提升政策聚焦度和精准度,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施策”,切实发挥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二、引才育才取得新突破
人才是创新驱动核心要素、推动发展的第一资源。今年,我们提出了引育高层次人才500人、吸引集聚16万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依托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结合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需求,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促进项目和人才在沈落地;发挥“兴沈英才”专列作用,推动京沈各类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项目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交流;实施“带土移植”引育工程,依托人才活动月、海交会等人才交流活动,将“带土移植”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一体化引进项目、技术和团队。
二是吸引集聚16万高校毕业生留沈来沈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万个工作岗位,组织开展市委领导进校园、博士沈阳行、“百场千企万岗”招聘会等特色招聘活动300场。依托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和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为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人才投”“人才贷”服务。建设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全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持续推进青年友好型街区建设,为青年打造生活、运动、社交的新平台。
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发展的关键在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关键在制度。我们将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一是持续加大人才认定放权力度。
进一步向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头部企业等用人主体赋予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权限,在现有的220家自主认定单位基础上,力争数量达到300家以上,构建形成“单位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模式,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推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研究制定我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在市属单位中选取1-2家开展试点,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三是构建顺畅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
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合理分配职务成果转化收益,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超过70%;推广沈阳化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经验,探索推动驻沈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确权比例,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比例可达90%,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
四、人才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我们将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内增强人才的向心力,对外提高城市的吸引力。
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开展人才窗口服务提质专项行动,组建人才服务专职队伍,统一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形成以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龙头”、覆盖市区两级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二是提升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
建设沈阳市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人才政策“一网通办”,实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做到人才政策“三直一快”落实落地,为人才提供便捷的服务。
三是扎实推进人才宜居工程。
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以及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措施,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实现7.5万套的人才住房保障能力。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我们将解放思想,大胆突破,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沈阳建设成为各类人才荟萃、发展空间广阔、人才生态一流的人才集聚地、产才融合地、创业首选地,汇聚科技创新强大力量,澎湃科技创新强劲动力,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助力沈阳当好东北振兴的“跳高队”、“辽沈战役”的主力军!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级巡视员郭玉福介绍情况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委、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市科技局作为全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第四赛道的牵头单位,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采取三个方面26项具体举措,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确保完成“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的赛道目标任务。现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主要任务发布如下:
一、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夯实科技自立自强之基
一是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辽宁材料实验室力争成为国家材料实验室基地,辽宁辽河实验室围绕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技术等3个研究方向组织实施10项自主科研攻关项目,支持顶尖科学家领衔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推动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等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统筹安排,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4-6个。
二是探索平台建设新型运行模式。
支持辽宁实验室实行人才自主选聘、经费自主使用和成果自主转化的“三自主”运行模式;鼓励实验室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自主实施各类专项科研项目。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模式,建立线上绩效评价系统模块,探索“指标量化、评价客观、结果运用”的平台绩效评价新模式。
三是推动重点实验室数量倍增。
制定实施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倍增计划,支持高校院所在高性能建筑及灾害防控等方向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年底前,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500家。
二、在“卡脖子”技术攻关上实现新突破,铸造科技自立自强之魂
一是实施“揭榜挂帅”新型项目组织模式。
面向8条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大科技专项,瞄准头部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及配套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实施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聚焦主要产业链重点企业关键技术问题,实行“企业出题、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面向全国优选技术攻关揭榜团队联合攻关,全年组织实施100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二是强化基础前沿技术攻关。
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用,安排2500万资金参与联合基金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凝练共性、基础性、前沿性科学问题,集聚国内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研究攻关。设立市基础科学研究专项,强化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提升原创性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供给能力,安排重点基础研究项目20项。
三是强化数字沈阳建设技术支撑。
支持数字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和场景应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技术研发,大力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在语音翻译、图像识别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10项,实施机器人+、智能制造等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应用示范10项,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在科技创新生态构建上实现新突破,释放科技自立自强之能
一是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
支持头部企业、领军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创新联合体,提升东大三好街、化工新材料等重点科技成果中试基地转化效能;做强做大东北科技大市场,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主平台辐射带动作用,年培养技术转移人才300人次,年底前,培育技术转移机构60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0亿元,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超过50%。
二是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
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建立产业规模、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科技领军企业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引育政策,加大头部企业、产业链配套科技企业招商。年底前,科技型企业突破20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0家。
三是实施科创组团提质增效行动。
以浑南科技城、沈北科教融合园为重点,加快“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建设,建设“三个平台”,推进“四个转变”。建立科创组团的建设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实施37个科创组团提质增效行动。
四、在高校产教融合创新上实现新突破,畅通科技自立自强之路
一是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
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备案制度,面向产业需求发掘具备市场价值、成熟度高的优质科技成果,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引导高校瞄准产业技术断点、堵点、难点问题,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研发契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科技成果。推广沈阳化工大学赋权改革经验,全面推行“三权”改革和“技术股+现金股”模式,年底前,推动驻沈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100项,发布高质量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
二是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
放大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等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的示范作用,推进辽宁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一批大学科技园建设,新增市级大学科技园等合作载体7家、科技型企业60家以上,转化科技成果50项以上。
三是开展“双创+”孵化模式试点。
鼓励双创载体聚焦产业发展,引进专业人才、配备专业条件、搭建专业平台、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开展垂直孵化,深化“双创+骨干企业”“双创+科技园区”等孵化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完善技术创新支撑服务,全市“双创”载体达到260家。
五、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育上实现新突破,激活科技自立自强之源
一是加强中青年科技人才培育。
面向我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分类优化实施中青年科技人才专项,修订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培育支持100名4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围绕产业创新培养中青年创新人才(团队),为建设“创新沈阳”、打造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储备和科技支撑。
二是实施“带土移植”引育工程。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航空、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等8大重点和新兴产业领域,“带土移植”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发布带土移植政策及需求,加强市区联动和绩效考核,通过人才活动月、人才交流大会等重大活动,搭建“带土移植”招才引智平台。对“带土移植”项目,在启动阶段、发展阶段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2000万元奖励,全年引进“带土移植”团队20个。
三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组织市属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辽宁省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们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从根本上说,还是要依靠科技创新。我们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市科技局将组织全市科技战线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奋进姿态投身振兴发展一线,以超常举措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为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力量,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岳茂新介绍情况
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充分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牵引作用,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力争在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着眼解决人才认定方式呆板、不够科学精准的问题,推动人才认定机制实现新突破
坚持需求导向、市场导向,按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对人才认定办法进行优化升级,打破固有思维模式和制度框架限制,建立灵活的人才认定机制,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渠道展现出沈阳对各方英才最大的包容度。
一是创新认定方式。
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纳入人才认定范围,切实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两名及以上的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进行评审认定,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
二是确立认定新标。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人才标准,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建立更加实事求是的行业评价机制,按照“同规则、同待遇”认定原则,综合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纳入认定范围,进行评审认定。
三是突出评用相适。
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交给用人主体,“是不是人才,用人主体说了算”。赋予链主企业的自主认定权,授权300家企业、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自主人才认定,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50%以上人才聚集强、创新活力强的科技企业将拥有自主认定权力,有效激发企业引才用才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着眼解决人才评价模式单一、不够灵活有效的问题,推动职称评审制度实现新突破
紧紧围绕突破“卡脖子”问题,有效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功能,建立多元化评价方法识别人才,积极引导人才资源注入关键产业领域,培养助力高层次技术人才在技术攻关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取得突破性成果。
一是深化非公评审。
以创新企业人才评价体制为重点,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畅通非公领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全力做好今年的非公领域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着力破解非公有制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存在的竞争不平衡问题,最大限度为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自主评审。
把头部企业、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医院作为行业标杆、标准和标尺,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审卷、自主评审、自主发证,有效调动企事业单位选才用才的更大积极性,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的更大活力。
三是开展直通评审。
打破“一年评审一次”的传统做法,采取“随时申报、单独评价、一年多评”的灵活机制,实现宣讲政策、优选人才、服务企业、助力发展的职称评审工作成为“直通车”直通科技企业,提供“点对点”人才评价服务,评价结果“立等即取”。
四是实施互认评审。
大力推进区域、行业间职业资格和职称互通互认,凡经国家人社部门批准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职称,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同等效力。依据国家和省《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认定37类46种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70种专业技术职称互通互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历条件。
三、着眼解决职业认知偏差、不够积极正向的问题,推动技能人才发展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于服务产业链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劳动者不愿当工人,技能成才、技能就业引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畅通技能发展通道。
针对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推进职称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贯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二是创新技能培训模式。
开展精准培训、定单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全面普及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能岗位在职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政府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组织技能大师开展“社会化收徒工程”,实现人才产业链共享;开展“技术+技能”常态化合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在产业链上实现技能技术对接融合;组织技能大师上讲台、进课堂、到社区,宣讲工匠精神,鼓励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技能大师担任高校客座教授,
三是推行技能自主评价。
鼓励职业院校以及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在设置的学科专业范围内,积极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支持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信力和影响力,信誉良好,能认真履行组织职能、协调职能和服务职能,较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业组织,围绕其主体业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135个职业(工种)纳入评选范围。
四是放大技能大赛效应。
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示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二届“舒心传技、莘绅向阳职业技能大赛”,重塑“技术技能人才都是重要人才”的价值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浓厚氛围,全力引导青年走技能报国、技能成长之路。在去年第一届大赛7大类45个赛项的基础上,实现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全覆盖,保证参赛选手群体全覆盖。设置适合单位职工、在校学生的竞赛项目,以及适合家政服务人员、农村劳动者等群体的项目,打破参赛选手传统报名的组别限制,实现企业职工与自由产业工人同台竞技,师傅与徒弟同台切磋。对符合条件成绩优异的选手,按规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青年五四奖章”“沈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 “沈阳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给予相应奖励资金,并纳入全市高技能人才库管理。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人才资源是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资源。市人社局将牢记使命、感恩奋进,牢牢抓住发展机遇,锚定目标主动干、团结奋斗务实干、敢为争先创新干,着力增强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门红”。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
沈阳市今年要吸引集聚16万高校毕业生,请问沈阳市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化服务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沈阳市商务局局长赵戈: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为了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沈来沈就业创业,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活力,我们提出了一系列便利化举措服务高校毕业。
在高校毕业生落户方面,在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基础上,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落户办理流程,完善与户籍相匹配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机制;对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其他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户口落在沈阳市。
简化高校毕业生求职手续,今年开始,不再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也不再作为招聘录用、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办理的相关材料。
为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我们正在积极建设沈阳市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近期即将上线,依托这个平台推进人才政策“一网通办”,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用手机、电脑直接申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在家动动手指即可申请兑现人才政策,办理人才业务。
同时,我们在区县(市)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问
市科技局设置了科技人才专项,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二级巡视员郭玉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聚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培育、创新体系完善等重大任务,以科技人才的引、育、留、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关于人才专项的支持对象。
我局科技人才专项的支持主体范围涵盖了高层次科技人才、中青年科技人才、青年博士科研人才以及海外科研人才。
关于人才专项的支持范围。
专项支持的技术领域和方向既包括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链领域,也包括基础研究的学科领域,同时还包括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的支持,可以说支持主体的范围更广、领域更宽、靶向更加精准。
关于人才专项的支持政策。
目前,我市对来沈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提供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对当年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面上项目的青年学者和青年博士,将按照省级到位资金的1:1配比分别给予科研经费奖励,预估今年将会有近400人享受到该政策红利,其中包括近200名青年博士。
近年来,通过中青年科技人才计划,我市支持培养了1328名45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近1/3获得了省以上人才称号、奖项以及立项支持,引育人才作用不断显现。
问
据我了解,去年“兴沈英才计划”推出后,我市的人才认定工作开始向企业大力倾斜,已经有220家企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获得了人才自主认定权。请问今年此项工作有没有新动作?
答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岳茂新:年初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市人社局在“兴沈英才计划”主体框架基础上,针对人才认定工作,保留巩固以往政策优点、新增完善政策盲区、提升补齐政策短板,力求做到务实管用,操作性强。今年,为创新人才认定评价改革,向有条件的用人主体赋予自主认定评价人才权限,构建形成“单位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模式,推动我市人才认定达到“扩面增量提质”。
1.扩面方面。
在现已授权的科技型领军企业、规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基础上,突出创新驱动,把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集聚人才重要方向,将经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纳入自主认定单位名单,鼓励科创平台载体培养和引进科创人才。同时,在原有科技型企业、规上企业基础上,新增专精特新等企业,推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增量方面。
今年将继续扩大自主认定单位数量,市人社局会同市科技局、工信局在我市重点头部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要创新平台,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中,筛选出不少于80家具备授权条件的单位,形成第二批自主认定单位名单,使我市拥有自主认定单位扩大到不少于300家。
3.提质方面。
积极摸索自主认定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兼顾灵活性与原则性,在保证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降低,“市场秩序”不被破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向企业授权。同时,建立自主认定工作服务专员机制,提高自主认定工作质量。点对点将授权通知发至相关单位,确保知晓度达100%。
编辑:逄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