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审计署受国务院为委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其中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披露如下。
审计部门重点审计的4 家中央金融机构和21 家国有信托公司资产61.63 万亿元、负债55.51 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0.9%到15.5%不等。
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资产底数不实、管理不严。
24 家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少计、虚假处置、移至账外等方式,未如实反映风险资产3746.29 亿元。4 家中央金融机构还违规列支薪酬、营销等费用29.11 亿元,其中2 家26.95万平方米的办公和技术用房闲置。
违规开展业务。
25 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存贷、理财、信托、保险等业务,其中银行存贷业务违规问题仍较高发,多表现为变相高息揽储、存贷挂钩、贷款审查不严等。审计的21 家信托公司中,有17 家
帮助实体企业实施粉饰报表、转移资金、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8 家信托公司
借主业之名行违规之实
,通过设立形式合规的资产服务信托计划等,协助多家企业发放网络贷款,并违规将尽职调查、风险评价等实质审核环节外包。
审计建议中提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严格监督约束权力运行。金融领域,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信托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适应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依法对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去年8月,《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审计署通过抽查方式,对20余家信托公司进行入场摸底调查,抽选范围限于地方国有控股的信托公司。除账目审查外,在业审方面做了非常详尽的延伸审计,本次审计是一次对国有信托公司的全面审查。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在今年2月召开的2023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已就风险防控、经营管理、监管政策落实情况、创新业务、数据治理这五大方面对20余家信托公司进行点名批评。
《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已于本月正式实施,代表着信托业进入转型的3年过渡期。
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把握信托业务边界,
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等,坚决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
期待严监管下的各家信托公司,能积极、妥善处理出险项目,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