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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楼坠玻璃砸中幼童致死 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全责2、绿漆刷山、盆栽式复绿……揭开环保领域伪装乱象3、德安警方26年不懈追凶,一男子涉嫌杀人逃亡变身老板终落网
高楼坠玻璃砸中幼童致死 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全责
15楼掉碎的玻璃,砸中了从楼下路过的母子两人,最终导致母亲受伤、3岁的幼童不治身亡。2018年4月发生的这起悲剧,让很多人久久难以释怀。事发后,公安、法院层层跟进,在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后,为这起悲剧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十堰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事发楼栋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01
高空坠下玻璃碎片
母子俩被砸得头破血流
2018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十堰火车站广场正对面的一栋高楼下发生一起悲剧。市民朱某某带着长子周某宇、次子周某如和婆婆外出逛街,当一家四口从事发楼栋下经过时,意外突然发生。从高空坠下的一堆玻璃碎片,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周某如的头部,朱某某的胳膊和脸部也被玻璃碎渣扎伤。
事发后,现场被围了起来
上午11时10分左右,母子二人被送到了太和医院时,周某如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并且出现唇部发乌、发紫的状况。此时的周某如不仅头部一直在出血,更为严重的是,头部的伤口有十余公分,并且很深,能看到颅内的脑组织结构。医院的奋力抢救和全城市民的爱心接力,最终也未能留住周某如幼小的生命。2018年4月22日上午,年仅3岁半的周某如因抢救无效离世。
可爱的小男孩,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们
02
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
房屋主人均成了被告
事情发生后,周某如的父母周某某和朱某某决定通过司法程序为逝去的小儿子讨个说法。事发楼栋的房产开发商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被列入了被告人一栏。
茅箭区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案件。本案原告认为,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事发楼栋的所有权人,又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为事发楼栋的管理人,并明确选择请求应由事发楼栋的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诉讼过程中,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高坠玻璃属于15楼业主范某某和14楼业主范某专有部分,相关侵权责任应由范某某和范某承担,并向茅箭区法院申请追加范某某和范某为被告参加诉讼。
后经茅箭区法院准许,追加15楼业主范某某和14楼业主范某为被告参加诉讼。
一审判决
2019年9月25日,茅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宏某物业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某某、周某赔偿周某如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84151.39元(已实际支付26000元);
二、宏某物业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32479.85元;
三、驳回朱某某、周某对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范某某、范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驳回朱某某、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03
二审维持原判
物业公司承担全责
一审判决公布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十堰中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期间,为查明致朱某某受伤、周某如死亡的玻璃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到底是谁,十堰中院主动依职权到该建筑物的设计单位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调查,最终确认虽然高坠玻璃位于15楼、14楼两户业主的卧室外,但因其系不能打开的“固定扇”,用途、功能实质上替代了外墙分隔空间、荷载、挡风、隔音、隔热、保温、防火、防水等功能,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应当属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范围。
玻璃就是从这栋楼上掉下来
同时法院查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接手物业管理时,理应知晓建筑的安全外墙全部使用玻璃构成的事实状态,涉案高坠玻璃在铝合金窗框外侧,用结构密封胶把玻璃和铝框粘合,玻璃的荷载主要靠密封胶承受,与砖墙和混凝土外墙相比,玻璃易损、结构密封胶老化从而发生脱落事件的概率相对较高。
高坠玻璃所在建筑物于2009年2月竣工,至涉案侵权行为发生时(2018年4月21日)已满9年,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未提交确实、充分证据证实其就玻璃外墙已经制定科学、有效、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已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对业主共用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养护维修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十堰中院作出(2019)鄂03民终340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就意味着,事发楼栋的物业公司要承担导致周某如死亡、朱某某受伤的全部责任。
法官说法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20年民法典全新修订,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以法条的形式,为人民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
当事人起诉后,物业公司认为高坠玻璃属于两名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两名业主承担侵权责任。因玻璃的权属问题直接影响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十堰中院依职权主动到高坠玻璃所在建筑物的设计单位调查取证,最终确认致朱某某受伤、周某如死亡的高坠玻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厘清了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既及时保障了伤者、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也依法维护了涉案两名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因高空坠物
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再也无法重回
父母的怀抱
案件令人警醒
请各单位、各小区
各家庭
定时仔细检查
玻璃幕墙
窗户、阳台杂物等
有无脱落风险
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湖北高院微信公号)
绿漆刷山、盆栽式复绿……揭开环保领域伪装乱象
今年7月,福建省漳浦县某企业为应付检查搞“盆栽式复绿”,被环保督察人员逮个正着。
电商页面展示的“防航拍”伪装网铺装效果对比图。
山东昌盛矿业有限公司部分矿山刷绿漆。
福建省漳浦县非法开采企业将大量盆栽苗木简单覆土,甚至直接摆放在砂场,搞“盆栽式复绿”。
河南省三门峡市锦滨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区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未经审批擅自将三门峡开曼矿区“山体喷绿”。
……
近段时间,一些地方疑似以“伪装”方式应付环保检查的问题陆续曝光,引起广泛关注。
“山体喷绿”为哪般
“山体喷绿”现象并不新鲜。据媒体报道,前些年已有湖北省十堰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裸露山体刷上油漆搞“假绿化”、广东省深圳市某村用涂绿漆的方式把秃山变“绿山”等“创举”。其主要目的,正是躲避和应付环保检查。
以今年7月曝光的昌盛矿业给山体涂绿漆问题为例,据当地媒体报道,占地数十亩的石料厂,周边石头上全部被刷上了绿色油漆。石料厂会计介绍说,此举是为应对环保检查。一位卡车司机表示,这些绿漆是2018年刷的,航拍的时候能显示是绿色的。
尚存“争议”的是今年9月曝光的三门峡开曼矿区“山体喷绿”问题。相关企业称,“喷绿”是为了解决高陡边坡抑尘问题,喷的是“液体抑尘剂”。当地于9月13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企业未经审批,擅自进行试验性喷涂,“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力配合调查”。
曾进入开曼矿区的一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喷绿”的山体系涉事企业专用采区,由于露天作业,采完铝石后需要回填土方、还原植被,从照片上来看应该是没有做。
“我觉得这种行为是为了应付检查,但主要目的不是躲避航拍。开曼矿区非常偏,靠近黄河边,过了河就是山西,离省道、国道都很远,进去的路非常难走,一般小车进不去。检查的时候,远处一看都是绿色的,不知道的就以为是种上树了。”该技术人员分析说。
在多次参与环保督察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徐锡惠看来,裸露矿山环境治理的主要办法是恢复植被,喷涂客观上是没有作用的。
“防航拍”产业链尤须警惕
与山体喷漆、摆盆景等“简单粗暴”的手段相比,正在形成的躲避环保检查产业链危害更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当属一些电商平台推出的“防航拍”伪装网。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防航拍”关键词,随即显示为数众多的伪装网售卖店铺。按销量排序,收货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就多达14家,销量最大的一家显示有2296人收货。尽管所售产品还有防晒遮阳等用途,但店铺广告图片中均突出“防违章航拍”“专业屏蔽无人机”等字样,有的甚至承诺“航拍一次通过,拍到我赔钱”。
从卖家广告和买家好评来看,“防航拍”效果不错。其中,一家店铺晒出了“绿化工程铺装”“厂房伪装”“私建游泳池伪装”“景区房屋伪装”等多个“真实拍摄”的效果图。一名网友留言:“防航拍用的,已经全部安装上了,这下不用担心被拍到了,已经推荐给隔壁。”
记者以买家名义联系了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据其介绍,该公司所售伪装网不仅“防航拍”,而且“卫星上看跟绿化效果一样”;尺寸可定制,可以只盖顶,也可以整个包起来,快的话两三天就能从浙江发货到北京。
“洽谈”中,记者索要到一张正在作业的效果图。实景拍摄的照片显示,裸露的山体断面上,一张巨大的伪装网正自上而下铺装,将褐色的山体包裹成绿色,看上去与山顶植被浑然一体。
“选择挂网,说明他们知道这里应该绿化,但就是没有做,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应付检查,对于生态恢复不会起到任何效果。从环保督察的角度来说,我们肯定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徐锡惠表示。
文件造假、撒药迎检,终究难逃慧眼
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了解到,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过程中,企图以弄虚作假方式瞒天过海的不乏其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造假手段也是一种“伪装”。
各种造假手段中,相对容易“操作”的是伪造文件。去年夏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对河南省范县进行督察时,通过调阅资料发现,《范县“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日期为2017年5月7日,竟比市里的文件早了半年,甚至比河南省的文件还提前了两个月,《方案》内容大量抄袭省市文件。经调查,《方案》系当地为了应付检查临时“补发”。
更有甚者,通过伪造党委会会议纪要应付督察。2018年11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贵州省遵义市督察发现,播州区委向督察组提供10份编造的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声称每月都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学习和工作部署。
与文件造假相比,通过“撒药治污”影响监测数据的方式颇具“技术含量”。据介绍,贵州省贵阳市及开阳县对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敷衍应付,整改中为了使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在其上游安装撒药装置,通过直接添加絮凝剂的方式降低总磷浓度,污染物实际上仍留在河道中。
无独有偶。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在对围滩河的综合整治中,本应控制污染源、清理河道,却通过“一段一段地撒药”来应对验收,不仅耗费巨资,验收后水质也很快回落到劣Ⅴ类标准。
……
在徐锡惠看来,五花八门的造假乱象,既有企业不注重环保、一味追逐利益的缘故,更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保责任缺失,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体现。
“魔高一尺”的同时,如何做到“道高一丈”?徐锡惠介绍说,仅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而言,首先是要进一步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每一轮都会公布督察组联系方式,每个省在时长一个月的督察进驻期内往往能收到几千个群众举报电话,筛选出上千个有效信息,很多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都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取的。其次,要加强技术手段创新。比如,进一步提高卫星拍摄的精度,进一步用好无人机这一“延伸的眼睛”,加强红外监测、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在偷排口排查中的运用等。
“最关键的还是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无论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还是地方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只有切实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怕得罪人,这些乱象才会无处遁形。”徐锡惠表示。(记者 瞿芃)
德安警方26年不懈追凶,一男子涉嫌杀人逃亡变身老板终落网
26年,9000多个日日夜夜
从江西德安到湖北十堰,812公里
几代公安人
对蛛丝马迹日夜追查永不放弃
跨越时空
只为将一桩命案逃犯绳之以法
纵然你变换身份
纵然你深居简出
最终将落入法网!!
7月8日,德安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在湖北十堰警方大力协助下,一举将“1994.12.2”抢劫杀人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勇(男,46岁,德安丰林人)抓获归案。
冬夜,郎舅二人河边被害
德安水美,美在博阳河。博阳河是德安人民的母亲河,自西向东,百里清流。然而,在这里美丽的博阳河畔,26年前曾发生过一起命案。
1994年12月2日,徐某勇与同村的巫某毛、王某发、张某金在德安县丰林镇乌石村一饭店饮酒。巫某毛席间不经意一抬头,发现郑某、邹某(男,德安磨溪人,系郎舅关系)正推着一辆崭新的南方125型摩托车路过。巫某毛看到新车心生喜爱,便上前搭讪,哪知郑某、邹某却不予理睬,仍一路推车向前。巫某毛顿时怒气冲冲,纠集徐某勇等三人骑摩托车在博阳河边追上郑某、邹某实施殴打,抢走摩托车和现金300元。 过程中,徐某勇等人持木桩将郑某打死,又用皮带套住邹某颈部强迫其脱衣服下河“洗澡”,并持续殴打、呛水至邹某死亡。随后,徐某勇等人在河边将尸体掩埋。
执着,日夜追查锲而不舍
死者郑某 和 邹某的家属见两人长时间未回随即报警求助,民警沿着两人回家路找寻,在河边发现两人的尸体。 德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破工作,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巫某毛、王某发、张某金(均已被法院判处死刑),唯有徐某勇一直在逃。民警多次对 徐某勇 可能藏身之处进行搜捕,但未发现 徐某勇 踪迹。随后,民警又反复到 徐某勇 家中向其亲属宣传政策,争取嫌疑人投案,均收效甚微。
工作虽然陷入僵局,但民警丝毫没有放松过对 徐某勇的关注,只要发现相关线索便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大家都有一个信念,就是案件侦破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落网,千里缉凶只为正义
时间一晃就是20多年,部分办案民警都已退休,但德安警方从未放弃侦查。直到2019年底,办案民警通过侦查获悉一条重要线索,徐某勇可能在湖北活动。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发现湖北十堰一名叫“何晓武”的男子与嫌疑人 徐某勇的特征比较接近。
峰回路转,2020年7月8日,民警立即驱车赶到十堰,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找到已是印刷公司老板的 徐某勇。面对从天而降的德安公安民警, 徐某勇十分平静的对民警说:“躲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回家了”。 至此,“ 1994.12.2 ”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等待 徐某勇的将是他逃不掉的正义审判。
蛰伏,变换身份隐瞒真相
从青葱少年到中年老板, 徐某勇26年的逃亡生涯也堪称奇葩。据 徐某勇交代,当年案发第二天他就偷偷离开了德安,扒火车、钻货车一路兜兜转转来到湖北十堰,靠在铝合金店当学徒为生。为了逃避打击处理, 徐某勇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化名“何晓武”,并与当地一女子结婚生子,开办印刷公司,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然而在 徐某勇平静的外表背后,内心却是极度的惶恐和不安。 徐某勇称自己现在性格变得非常乖巧老实,平常不敢和家人到人多的地方去,生怕被人认出,自己结婚时买了一辆别克车,到现在十几年了才开了几万公里。如果老婆孩子春节等节假日提出到爷爷奶奶家, 徐某勇便谎称自己家里因为交通事故早已没有亲人了,尽力搪塞躲避。
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在此
警方正告所有涉案在逃人员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回头是岸
尽早自首
来源:德安公安